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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一、組織及運作

瑞儀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訂定「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及「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等管理辦法,並於106年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專責單位『誠信經營管理小組』,由人資、法務等相關業管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另透過稽核室監督執行狀況後,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執行結果,111年度誠信報告已於112年4月13日董事會報告。
主要掌理下列事項:
1、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確保誠信經營之相關防弊措施。
2、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不誠信行為風險,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於各方案內訂定工作業務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3、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安置相互監督制衡機制。
4、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
5、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性。
6、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

二、執行情形

1.每年定期舉辦與誠信經營議題相關之內部教育訓練(含道德誠信的說明及其重要性、商業道德範疇、舉報、申訢管道及處理程 序、資訊安全及內線交易等相關課程),112年度全集團人員接受誠信經營相關訓練課程計19,700人次,合計8,044時。
2.本公司每年定期將防範內線交易相關法令之宣導手冊簡報檔案,郵寄現任董事及經理人參考,協助董事及經理人具備執行職務所需之各項專業知識。
3.本公司110年底通過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修正條文後,自111年起,每年皆於通知董事次年董事會議日期之時,及每月底與財務報告公告之15、30日前,提醒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三、檢舉通報系統

本公司依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第二十七條等相關機制處理申訴案件,具體申訴案件處理機制及相關流程如下:
1.舉報管道
可透過員工意見箱、「檢舉/申訴信箱」(cl@radiant.com.tw)、或直接通知本公司稽核室提出檢舉、申訴。
2.處理流程
舉報申訴案件由稽核室受理檢舉案件後,依檢舉投訴案件處理機制交由相關單位進行投訴案件審查,經查證該投訴案件屬實時,且確有違反相關法令或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進行懲處、追討不當利益或追訴法律責任。本公司檢舉流程中均保密檢舉人,並不會因檢舉而遭受處分。

四、內部管制措施

1.每年舉辦一次進行全體員工內部宣導訓練,以傳達誠信之重要性。
2.為提升誠信及自律觀念,瑞儀員工皆須簽署誠信廉潔承諾書,期使員工了解誠信業務行為的重要及必要。

主要股東名單
統計截止日期:112年 03月26日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元大台灣高股息基金專戶 21,889,542 4.71%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4,600,000 3.14%
渣打託管斯威德銀行羅伯科技 13,000,000 2.80%
龍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9,676,637 2.08%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總管理處財務處 8,145,000 1.75%
花旗託管挪威中央銀行投資專戶 7,259,807 1.56%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6,963,000 1.50%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6,890,000 1.48%
摩根託管梵加德新興市場股票指數 6,265,751 1.35%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6,265,000 1.35%

一、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方式

1.本公司稽核單位除定期將各項內部稽核報告送交獨立董事外,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至少每季一次定期單獨會議,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若遇有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2.獨立董事與會計師至少一年兩次定期單獨會議,會計師就當期財務報表查核或核閱結果及其他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進行報告,並針對重大調整分錄或法令修訂影響提出評估意見;若遇有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二、本屆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本公司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狀況良好,主要溝通事項之摘錄如下表:

日期 會議 溝通重點 建議及處理執行情形
110/08/26 審計委員會 1.110/06~110/07稽核作業彙總報告 無異議
110/10/28 審計委員會
(單獨溝通)
1.110/08~110/09稽核作業彙總報告 無異議
110/12/23 審計委員會
(單獨溝通)
1.110/10~110/11稽核作業彙總報告
2.111年度稽核計畫報告
無異議
111/02/24 審計委員會
(單獨溝通)
1.110/12~111/01稽核作業彙總報告
2.民國110 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
無異議
111/04/07 審計委員會
(單獨溝通)
1.110年度誠信報告 無異議
111/04/28 審計委員會
(單獨溝通)
1.111/02~111/03稽核作業彙總報告 無異議
111/07/28 審計委員會
(單獨溝通)
1.111/04~111/06稽核作業彙總報告 無異議
111/10/27 審計委員會
(單獨溝通)
1.111/07~111/09稽核作業彙總報告 無異議
111/12/30 審計委員會
(單獨溝通)
1.111/10~111/11稽核作業彙總報告
2.112年度稽核計畫報告
無異議
112/02/23 審計委員會
(單獨溝通)
1.111/12稽核作業彙總報告
2.民國111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
無異議
112/04/13 審計委員會
(單獨溝通)
1.111年度誠信報告
2.112年第一季稽核作業彙總報告
無異議
112/07/28 審計委員會
(單獨溝通)
1.112/04~112/05稽核作業彙總報告 無異議
112/08/24 審計委員會
(單獨溝通)
1.112/06稽核作業彙總報告 無異議
112/10/26 審計委員會
(單獨溝通)
1. 112年第三季稽核作業彙總報告 無異議
112/12/28 審計委員會
(單獨溝通)
1.112/10~112/11稽核作業彙總報告
2.113年度稽核計畫報告
無異議
113/02/29 審計委員會
(單獨溝通)
1.112/12~113/01稽核作業彙總報告
2.民國112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
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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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屆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本公司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狀況良好,主要溝通事項之摘錄如下表:

日期 會議 溝通重點 建議及處理執行情形
110/10/28 座談會
(單獨溝通)
1. 110年度前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核閱結果
2. 重要會計準則或解釋函、證管法令及稅務法令更新
無異議
111/02/24 座談會
(單獨溝通)
1. 110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結果
2. 重要會計準則、解釋函令、證管及稅務法令更新
無異議
111/10/27 座談會
(單獨溝通)
1. 111年度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核閱結果
2. 重要會計準則、解釋函令、證管及稅務法令更新
無異議
112/02/23 座談會
(單獨溝通)
1. 111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結果
2. 重要會計準則、解釋函令、證管及稅務法令更新
無異議
112/08/24 座談會
(單獨溝通)
1. 112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核閱結果
2. 重要會計準則、解釋函令、證管及稅務法令更新
無異議
113/02/29 座談會
(單獨溝通)
1. 112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結果
2. 重要會計準則或解釋函、證管法令及稅務法令更新
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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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治理主管職務說明

為強化公司治理,本公司於112年10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專任公司治理主管,該主管已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務管理工作經驗達三年以上,以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

二、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

1. 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
2.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並協助公司遵循董事會及股東會相關法令。
3.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4.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與經營公司有關之最新法規發展,以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5. 與投資人關係相關之事務。
6.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
7. 協助擬定年度進修計畫及不定期提供進修資訊。

三、112 年度業務執行情形如下:

1. 協助董事執行職務、提供所需資料並安排董事進修

●針對公司經營領域以及公司治理相關之最新法令規章修訂,不定期通知董事會成員。
●協助擬定年度進修計畫及不定期提供進修資訊。
●獨立董事有與內部稽核主管或簽證會計師定期溝通瞭解公司財務業務。

2. 協助各項功能性委員會、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程序及法遵事宜

●擬訂各項會議程序於七日前通知董事召集會議並提供會議相關資料及議題,如需利益迴避予以事前提醒,並於會後當天提供各項會議事錄。
●協助且提醒董事於執行業務或做成董事會正式決議時應遵守之法規。
●負責董事會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確保重大訊息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
●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法定期限內製作開會通知書、議事手冊、議事錄及年報等相關文件提供投資人參考。

3. 維護投資人關係

●透過每年舉辦之法人說明會、不定期受邀參加法人說明會及每年召開股東常會與投資人交流及溝通,並不定期更新公司企業網站,使投資人了解公司財務 、業務及公司治理等相關資訊,確保維護股東權益。

四、112年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黃如玉(任期:107/12/27~112/10/25):

日期 主辦單位 課程名稱 進修時數
112/04/10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淨零熱潮下的商機與挑戰 3.0
112/10/13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112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 3.0

吳青蓉(任期:112/10/26~迄今):

日期 主辦單位 課程名稱 進修時數
112/10/26-10/27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碳治理及永續生態圈 9.0
112/11/24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揭開公司治理幕後推手之神秘面紗:公司治理人員運作實務 3.0
112/12/12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集團稅務治理的觀念、實務與工具 3.0

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

組織

本公司於111年設置資安長,112年設置資安系統部。並於112年推動ISO27001:2022資安認證,以因應資訊安全提升需求。為強化本公司資訊安全之管理、確保資料、系統及網路安全、規劃及執行資訊安全作業與資安政策推動與落實、設立資訊安全委員會架構如下。

資訊安全委員會每年應召開一次「管理審查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每年透過內部與外部稽核,確保執行狀況符合規範,維護重要資產的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

1

資通安全政策

為強化資訊安全管理,確保本公司所屬之資訊資產的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以提供本公司之資訊業務持續運作之資訊環境,並符合相關法規之要求,使其免於遭受內、外部的蓄意或意外之威脅,特定此政策規範。

一、願景與目標

1. 資訊安全政策願景:

(1) 強化人員知能。

(2) 避免資料外洩。

(3) 落實日常維運。

(4) 確保服務可用。

2. 依據資訊安全政策願景,擬定資訊安全目標如下:

(1) 推動強化資訊安全管理,符合外部監管機關法令法規,以及遵守客戶合約規範的資訊安全,以確保公司業務之正常運作。

(2) 辦理資訊安全教育訓練,推廣人員資訊安全之意識與強化其對相關責任之認知。

(3) 保護本公司業務活動資訊,避免未經授權的存取與修改,確保其正確完整。

(4) 定期進行內部與外部稽核,確保相關作業皆能確實落實。

(5) 確保本公司關鍵業務系統維持一定水準的系統可用性。

3. 應針對上述資訊安全目標,擬定年度待辦事項、所需資源、負責人員、預計完成時間以及結果評估方式與評估結果,相關監督與量測程序,應遵循本公司「ISMS 監督與量測管理程序」辦理。

4. 資訊安全執行小組應於管理審查會議中,針對資訊安全目標有效性量測結果,向資訊安全委員會召集人進行報告。

二、責任

1. 本公司的管理階層建立及審查此政策。

2. 資訊安全執行小組透過標準和程序以實施此政策。

3. 所有人員須依照相關安全管理程序以維護資訊安全政策。

4. 所有人員有責任報告資訊安全事件和任何已鑑別出之弱點。

5. 任何危及資訊安全之行為,將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或依本公司之相關規定進行懲處。

6. 資訊安全政策應傳達至內部及外部人員,並得透過內部公告、會議、教育訓練、官網、電子郵件等方式傳達。

三、審查

1. 本政策應至少每年審查乙次,以反映政府法令、技術及業務等最新發展現況,以確保本公司永續運作及資訊安全實務作業能力。

四、實施

1. 下年度資訊安全政策配合當年度管理審查會議進行審核。

2. 本政策經「資訊安全委員會」進行會審後,由召集人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3. 本政策應配合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實施,如管理系統有變更應以計畫方式進行變更。

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

多層資安防護

112年企業資訊安全措施推動執行成果

取得驗證

瑞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於 2024 年通過 ISO 27001:2022 認證,認證日期為 2024年01月09日,證書有效期間至 2027年01月08日。

瑞儀光電(蘇州)有限公司於 2022 年通過 ISO 27001 認證,認證日期為 2022年03月18日,證書有效期間至 2025年03月17日。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為維護本公司經營方針中所提的技術優勢與多項優勢組合的核心能力,本公司擬定結合公司營運目標與研發資源的智慧財產策略,導入台灣智慧財產管理制度(Taiw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System,TIPS)來確保先進技術的研發成果得以延續與維護的運作模式,並強化營業秘密的保護。

1.研發成果保護措施

本公司鼓勵創新,持續激勵員工提出發明申請,透過獎勵制度、評審機制、宣導教育及人才培訓等執行層面的落實,保護公司研發成果及技術領先地位。

2.專利管理

本公司建立系統化的智慧財產管理制度,由研發單位進行技術開發,由法務單位配合專利佈局與規劃,輔以分級審查的評鑑流程,兼顧專利申請的數量與品質。

3.營業秘密保護

公司致力於機密資料之保護已行之有年,尚未導入智慧財產管理制度之前便以「機密資料管理辦法」,強化管理機密資料,導入智慧財產管理制度之後,更加強全體員工宣導營業秘密保護觀念,除了敦促全體員工按照規定履行保密義務,若其所屬人員違反保密政策或相關規定者,本公司亦會視個案情況予以懲處,並要求該人員承擔法律責任。除了對全體人員的教育訓練之外,資訊部門亦強化了資訊安全相關的防範措施,對於所有接入廠內之終端設備,皆透過實時監控管理,辨識內部網路裝置並封鎖不明外來設備,有效、即時且自動偵測公司內異常事件,並自動產出報告。

執行情形

本公司定期於每年第 1 季將智慧財產相關事項提報至董事會報告,最近一次提報日期為2024年1月19日,主要於2024年展開以下智財政策:

1. 持續累積智財能量

2. 提升全體員工智財意識

3. 加強營業秘密保護措施


本公司自 2020年起積極推動智慧財產管理計畫,近年來主要執行情形如下:

1. 每位新進員工教育訓練課程中已納入智財概念、智財管理制度及營業秘密保護課程

2. 各部門日常運作時的智慧財產權風險,予以清查迴避

3. 持續累積智財數量,在導入後的專利申請量即已迅速提升,而2023年因為併入Nanocomp,取得其專利組合,全集團專利申請量又再躍升到1930件,年增率為10.7%


目前取得智財清單與成果如下:

截至 2023 年底,公司於全球專利申請總數已累積近 1930件,於全球專利獲准總數已累積超過1190件。

取得驗證

本公司自2013 年成立智財管理專責單位,於2019 年導入台灣智慧財產管理系統(TIPS)並通過驗證,最近一次TIPS 驗證證書有效期間至2024 年12 月31 日。

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一、 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規劃

本公司目前董事共10名(含獨立董事4名),皆具備商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管理專長,未來本公司董事會之組成架構及成員經歷背景將延續目前架構。
關於董事會之接班規劃,需具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國內這部分專業人士之供給不虞匱乏,故董事(含獨立董事)之接班規劃以業界為主。

二、 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本公司協理級以上人員為重要管理階層,目前共計9人,根據組織職掌管理辦法指定職務代理人,予以培育發展。「高階競爭力課程」為重要管理階層每年必修課程,課程設計由專業顧問分析市場趨勢,為公司量身訂做課程內容,藉以提升重要管理階層領導及專業能力。
此外,依發展策略、各項投資計畫及員工離退狀況,進行關鍵人才部門輪調,希望培養多方面人才,以利人才之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