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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政策

瑞儀光電於篩選供應商時,以取得國際驗證(如ISO 9001、ISO 14001、OHSAS18001等品質、環境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供應商為優先考量。為落實產品安全及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瑞儀光電督促供應商自主檢驗並提供檢驗報告,並要求其簽署RoHS禁用項目、歐盟REACH高關注物質聲明書,確保產品原料來源之安全。

在管理層面上,瑞儀光電嚴謹地篩選材料供應商,與供應商合作的同時,皆訂定相關採購合約,規範雙方履約管理之相關規定。另外,自2015年12月起,於新供應商CSR自評表中加註有關供應商須遵守當地環保、勞工人權、安全衛生、道德誠信等相關法規之說明。希望供應商與瑞儀光電一同承諾將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盡量使用在地原物料,採行最佳可行的污染防制措施和控制技術,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共同善盡企業社會責任,齊心戮力於社會公益與民眾身心安全。

目前採購原則以三方向為主軸:

供應商為瑞儀光電營運的重要夥伴,透過與供應商夥伴的承諾及合作,共同追求企業永續經營及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