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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R承諾與方針

    做為電子產業供應商的一份子,瑞儀光電秉持誠信原則,恪守RBA(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及當地政府相關法規。 我們深信,唯有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營造企業、社區、員工三方和諧的工作環境,企業才能穩健成長、永續發展下去。 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當中有關 「勞動及職業道德」方面,我們做出以下承諾:

  • 恪守當地相關法規,並以行動支持相關國際勞動人權規範。
  • 不強迫勞動,尊重個人就業自由。
  • 不雇用童工,嚴格把關保護孩童。
  • 不歧視虐待,平等尊重人道對待。
  • 不收受賄賂,誠信廉潔執行業務。
  • 不採購使用衝突礦物,重視供應商合法合規。

    我們秉持 「以人為本,關愛社會,持續改進,超越自我」的精神,參考聯合國全球盟約、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國際勞工組織三方原則宣言、OECD多國企業指導綱領、電子行業行為準則、當地政府相關法規,訂定【瑞儀勞動及職業道德】政策四大方向:

  • 廉潔正直—拒絕不當利益,嚴守客戶商業秘密。
  • 公開透明—暢通溝通管道,誠實揭露公司資訊。
  • 友善職場—重視員工福利,營造和諧勞資關係。
  • 平等尊重—保障基本人權,公平對待所有員工。
  • 此外,我們也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以確實執行LHR承諾,包括「人道待遇與道德行為規範宣導事項」、「職場暴力防治措施管理辦法」,並於「招募徵選管理辦法」中明訂禁止僱用童工。

    為打造友善職場,宣示職場暴力零容忍,確保勞工身心健康之政策,本公司自2015年起,每年第三季主動進行職場不法侵害預防之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施行成效評估、安排全廠教育訓練等,透過每年宣導與風險評估作業,達到觀念建立,進而形塑企業內部相互尊重、安全、尊嚴、無歧視、包容、機會均等之職場文化(執行報告書於每年12月產出)。

    在相關培訓方面,我們制訂了「培訓-評估-對策-產出」四步驟,具體說明如下圖(全廠100%培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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